沈取消《门诊规定病种证》慢病患者持社保卡就诊

04.12.2014  11:28

   沈即日起取消《门诊规定病种证》先在8家定点医院试运行

  即日起,沈阳慢病患者门诊看病时不用带《门诊规定病种证》,只带社会保障卡即可。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沈阳市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将其管理功能并入社会保障卡,实现卡证合一。

  以往,慢病患者在申办门诊规定病种时,还需要提供相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办理,需要到期换证,丢了需补办。以后这些手续都免了,“卡证合一”后,简化了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就医手续,患者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在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挂号就医。

  先期实现卡证合一试运行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63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沈阳市8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共涉及2.3万名门诊规定病种患者,此项服务举措将在明年全面展开,届时沈阳市医保局将会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

  查询门诊规定病种信息方式:

  1.参保人员可登录医保局网站(http://www.syyb.gov.cn)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2.参保人员可拨打沈阳市医保局语音电话96856,按语音提示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3.参保人员可通过市区内分布的医疗保险触摸屏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4.参保人员可到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窗口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

  5.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局及所属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