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区取消和调整26项行政职权

27.05.2017  09:00

  近日,沈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外商投资服务业领域审批权限、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批、牌匾设置审批权限、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等26项行政职权取消。据了解,市政府对2013年以来下放的职权是否存在“两头跑”、承接不到位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研究评估,决定取消调整26项行政职权,包括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13项,建议区、县(市)同步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13项。其中取消9项,调整至市级行使4项,建议区、县(市)同步调整13项。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