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飞行检查”为手段,加大学校食堂检查力度 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24.11.2017  16:58

为落实国家总局全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省局成立4个检查组,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 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共对全省80家学校食堂进行了专项“飞行检查”,其中,大中专院校食堂28家、初高中食堂16家,小学食堂14家、托幼机构食堂22家。

飞行检查累计检查项目1997项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360项次,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18%。发现超范围经营、经营无标识或标识不全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3类26件次案由,对15家学校食堂进行了行政立案。从隐患问题类别分析,抽查中发现排名前四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索证索票不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处理区工具容器无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使用未按“五专”管理等四方面。

为进一步扩大“飞行检查”工作成果,省局印发《关于学校食堂飞行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针对此次“飞行检查”的结果和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整理,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省局汇报查处工作具体情况。二是督促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将本次“飞行检查”作为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契机,对其他可能存在相同或相似问题的学校食堂进行严格排查,将“飞行检查”的效果进一步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