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人才建设的全新“1+N”政策体系

06.09.2017  15:03

  在8月28日召开的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出台,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大家普遍认为,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创新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沈阳市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全面振兴,必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政策措施》正是充分体现了这座城市“求才若渴”的强烈愿望。如果说过去几年沈阳实施的“盛京人才”战略等系列人才政策是1.0版,那么这次发布的“沈阳人才新政24条”则是加强和升级后的2.0版。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政策措施》,记者对《政策措施》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了专访,对《政策措施》内容进行了解读。

   核心内容

  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

  实施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未来五年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10名顶尖人才、30名杰出人才、500名创业型领军人才;

  实施海外优才汇智聚力工程。未来五年支持我市各类用人主体多渠道引进10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5000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服务我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实施紧缺急需人才和军民融合人才集聚培育工程。未来五年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引进和培养3000名紧缺急需人才;

  实施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未来五年培养2000名中青年科技人才;

  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未来五年计划培育300名既掌握科学技术又熟悉市场规则,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人才;

  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未来五年吸引储备70万名大学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实施“盛京工匠”培养工程,未来五年重点围绕先进制造领域培养技能人才15万名、高技能人才3万名。

   切实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支持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高校科研院所建设200家以上创业孵化载体。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100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强化人才创业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采用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给予风险分担支持。

  实行人才动态支持政策。设立创新创业评价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支持,其企业或成果在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奖励。

  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沈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资助。

   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限。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政府服务清单”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

  构建差异化人才评价体系。突出产业和成果导向,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教师、医生、工人、农民、社会工作者等人才特点的评价体系,减少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实施人才税收补贴政策。对在我市工作的领军以上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依据所作贡献程度予以补助。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方法。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组织和猎头机构,对为我市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的个人和中介组织给予奖励。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制度。人才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在我市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可以实行科技成果所有权“先确权、后转化”。

   建立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优化人才配偶随迁和子女入学服务。

  提升人才医疗服务水平。

  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市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向高层次人才发放“盛京人才卡”。

  完善高层次人才荣誉体系。设立“沈阳市杰出人才奖”,授予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健全人才优先发展工作保障机制。

   文件起草负责人

   《政策措施》起草小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阳春

  《政策措施》与现有的“盛京人才”战略及配套政策措施,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形成了指导我市今后一段时间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全新“1+N”政策体系。

  其中,《政策措施》即“1+N”中的“1”,是全新政策体系的总纲,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部署的总体规划,是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基本遵循。“N”是在原有“盛京人才”战略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做出的补充完善,是对《政策措施》中所提新政策的细化和具体化,更侧重具体操作层面的落实执行,使《政策措施》更具可行性。“1+N”政策体系体现了总分结合的特点,是思想性和实践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

  《政策措施》分为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切实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和建立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4部分,共计24项人才政策,93条具体举措。其中,现有举措23条,自主制定举措11条,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举措53条,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和参照其他地区普遍做法制定的举措6条。

   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政策措施》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重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

  ●打破人才体制机制束缚。注重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结合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实际需求,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精准度,明确了人才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这一总体任务,充分落实用人主体在人才招聘、人才评价和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外国人才认定标准和评选办法,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外国专家,给予100万元配套奖励;支持留学归国人员来沈创新创业,对博士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对外籍人才实行“同规则,同待遇”,享受国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政策激励力度显著提升。按照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全面加强人才激励力度,给予每名顶尖人才1000万元资助,给予每名杰出人才500万元资助,对顶尖、杰出、领军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资助。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先确权、后转化”工作,提升在沈高校、科研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的科研成果转化热情。

  ●重视中青年人才的培养。更加注重青年人才在我市振兴发展中的中坚力量作用,对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等给予资金奖励;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计划,在未来五年,吸引储备70万名大学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后备力量。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人才服务保障不仅要利用好“一站式”服务窗口,更要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部门的协同性和联动性,体现人才服务的个性化水平。通过“优化人才配偶随迁和子女入学服务”、“提升人才医疗服务水平”、“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和“完善高层次人才荣誉体系”,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度,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我们要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对现有配套政策进行补充、升级,完善全市人才“1+N”政策体系,形成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的集成效应。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协会组织代表

   让人才在流动中增值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人才学研究员孟庆伟

  《政策措施》的出台适应了沈阳发展的趋势,顺应了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需要,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在逐步推进中可起到巨大的人才倍增效应。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才政策,需要创造性地与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要紧密联系人才与岗位、人才与专业、人才群体构建,从人性、人本的深入方面做足文章,让各类人才引进后工作舒服,本土人才工作高兴,新培养的人才后劲充足,使人与工作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职业发展、人与创新创业空间的融合不断得到再创造。

  人才工作是科学与艺术、管理与技术高度融合的工作,要学习并实践用智慧统率人才工作,让各级政府和人才形成党管人才宏观调控下的管理与服务的再创造、创新与创业的再生、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的再融合。要形成跨学科人才的合作与共享,跨专业人才的重组与再造,让知识和科学在沈阳的土地上实现再造,使人才的价值与价格在政策体制内得到放大、增值,充分体现其原本的作用,让各界各国人才通过沈阳的集散地充分发挥作用。

  专家观点

  极大释放人才政策红利

  东北振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涛

  《政策措施》深刻把握了沈阳人才发展工作现阶段的特点和规律性,是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具体化、沈阳化,是充分立足沈阳人才工作实际、精准对接振兴发展提质提速需求的量身定制。《政策措施》实打实,不含水,从高精尖优才集聚到“盛京工匠”培养,从创业孵化载体到人才交流互动平台,从用人主体自主权限到人才激励制度,从人才配偶随迁和子女入学服务到人才医疗服务,条条都是实招干货,句句都是真金白银,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政策措施》一头连着沈阳振兴发展提质提速需求的人才,一头连着助力沈阳振兴发展提质提速人才的需求,即实现了需求的人才与人才的需求的无缝对接、充分融合。“措施”一词是指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天然具有直接面向实践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政策措施》的出台,直接对接到人才工作的操作层面,是未来一段时期沈阳人才工作的操作指南,遵照执行即是对其贯彻落实的重要形式和主要形式。可以预期,《政策措施》的出台必将极大释放人才政策红利,并促使人才政策红利转化为人才资源红利,进而转化为振兴发展的根本推动力。

   加速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

  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徐飞

  《政策措施》中这几个方面值得关注,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划分更加具体化,包括引进高精尖优才、海外优才、紧缺急需人才和军民融合人才等,均给予高额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在人才培养方面,着重培养中青年科技英才、创新型企业家、高级技师;同时,出台大学生留沈政策,并在工作、户口、住房方面给予新进入社会的毕业生有力支持;在进一步支持本市的创新创业上,注重使用市场化措施;扩大基层用人单位的权限,允许进行高层次人才的自主招聘、自主考评、自主认定,此措施给予基层单位更大的用人自主权;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服务保障上给予支持,如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医疗服务等。从总体看,措施的出台显示出沈阳市政府真正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激活社会创造活力,加速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的决心与信心。

  企业负责人

  吸引更多高精尖人才来沈创业

  沈阳希科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鸿鹏

  《政策措施》的出台让我感到振奋,让公司上下燃起做的更大、更好、更强的信心!作为科技创业型企业,发展壮大主要取决于高精尖人才。《政策措施》中的“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就像为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的,提出的一人一议、解决住房等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出党委和政府引进人才的决心。《政策措施》的出台一定会吸引更多高精尖人才留沈创业,也能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为企业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沈阳驾易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沈阳晶创孵化基地创始人王晶:《政策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沈阳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高度重视。新政中提到很多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的“留住办法“和“请进政策”,这些措施将从源头上真正达到人才“招得到”、“引得进”、“留得住”的目的。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肖春苹

  编辑: zfw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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