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

我省大幅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8月7日从省卫计委获悉,为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将我省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30元和160元,达到每人每月400元或500元,较原有特别扶助金水平分别提高47%至48%,每年每个人达到4800元或6000元,夫妻双方达到9600元或1.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