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质监局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07.09.2017  16:21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取消质量安全风险低、能通过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主要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丹东市质监局是丹东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部门,此次取消的19类产品我市共涉及8类71家企业,其中市质监局受省质监局委托发证的包括橡胶制品、输水管、泵、水文仪器4类产品28家企业,由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直接发证的包括机动脱粒机、供油设备、电力金具、铝钛合金加工产品4类43家企业。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丹东市涉及电热毯类1家企业。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38类,其中由质检总局实施19类,省质监局实施19类,涉及丹东市共17类162家企业。其中省局委托市局发证8类,涉及丹东市6类50家企业。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每5年需要申请换发证书并接受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每年需要向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还需要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取消后,这些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手续,实现了完全松绑。2015年1月1日和2017年4月1日,停止征收许可证审查费和发证检验费,收费全部取消。

      为顺应改革步伐,丹东市质监局着力加强承接能力建设,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压缩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简化生产许可受理环节、改进企业审查方式、优化产品检验环节,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营商环境、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丹东市质监局对丹东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今年共对2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食品相关产品和电线电缆行业专项整治。从国家、省、市3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看,继续实施许可证管理和纳入取消调整目录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产品质量整体稳定,今年省级监督抽查中3家企业产品存在一般不合格项,丹东局进行有效跟踪处理,帮助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均已复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