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07.09.2017  09:30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质监办发[2017]67号)精神,2017年4月初,阜新市局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转发了省局文件,并结合阜新地区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阜新市现有工业产品(不包括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获证企业50家,其中停产10家。检查人员对正常生产的40家企业进行了分类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分类评价结果已经录入辽宁省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系统。检查中发现有12家企业存在记录不完整现象,8家企业保障权益规定内容不完整,2家企业产品没有按规定进行标识,1家企业没有自我承诺书,1家企业部分计量器具不在有效期,1家企业生产地址与实际不符。存在问题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阜新市现有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12家,其中停产2家。检查人员对正常生产的10家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分类评价工作。检查中发现有6家企业保障权益规定内容不完整,1家企业成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未制定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上述7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通过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能够确保获证企业从原材料进厂、关键工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符合生产许可要求,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相关企业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