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清查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

01.03.2018  10:52

  春季开学,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要求持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此次检查将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核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条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

  还要求学校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内容开展自查,自查情况上报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自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定期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底前,高校及公立托幼机构食堂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食堂覆盖率达到60%。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