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改革9月启动住院将主要按病种付费

06.07.2017  14:13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沈阳市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日前,沈阳市印发《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9月起将正式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在医保支付改革方面,《方案》提出,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到今年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基层首诊。

  通过综合改革,沈阳市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需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之内。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床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将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到今年年底,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到今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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