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05.07.2017  19:06

  7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印发《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建立起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之内。

  《方案》的组织实施阶段为2017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将正式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方案》提出,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9月底前,我市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年底前,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以下。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床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将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全科医生招聘培养力度,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将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到2017年年底,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到2017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年底,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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