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局发布《免罚清单(第二批)》

17.05.2017  10:12

  去年,沈阳市工商局出台了政府部门的第四张清单——《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免罚清单实施以来,沈阳市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指导、告诫、警告、责令改正等方式处理企业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313次,对300余家企业给予了免罚处理。

  昨天,沈阳市工商局发布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第二批)》),广告用语用字未按要求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但已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经营条件的等18项被免予处罚。其中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从我市工商执法实际出发,认为违法行为轻微,可以免予罚款处罚的情形,但该情形不免除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种类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共7项;另一部分是违反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条款,但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即不予处罚的情形,共11项。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免罚清单》,是在不改变法律规范对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的定性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秉着以下原则制定:一是内容不违背我国根本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符合违法行为轻微、基本没有社会危害、仅违反政府管理秩序以及限首次违法四项要求。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 张晓宁

[1]  [2]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报道
身份证丢了阿姨挺上火:万一被冒用咋整?     17-05-17 09:48
惊!沈阳一平房车库一夜之间变成二层楼框架     17-05-17 09:46
在禁行路段醉驾重型货车 司机从此告别运营车辆     17-05-17 09:38
夫妻共骑电动车赶大集 半途遭遇车祸阴阳两隔     17-05-17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