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项目二次公示

02.02.2015  21:32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项目二次公示

 

受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内容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租用沈阳泗水科技城生物医学工程研发中心中1栋3层建筑中的部分建筑,租用建筑面积为5838.28m 2 ,进行装修和医疗设备的引进,以作为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的医疗办公场所,根据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沈阳市浑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沈浑发改(沈抚)便字[2014]22号,《关于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装修及设备引进一期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为非政府办营利性医院,租用1栋3层泗水科技城的生物医学工程研发中心,拟设置内科、精神科(急诊、心理咨询)、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等。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气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灶眼规模按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划分为中型。经类比得,厨房油烟浓度约6.5mg/m 3 ,油烟经过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为2000m 3 /h,油烟中油排放量为0.013kg/h,每立方米油烟含有苯并a芘220.17μg,但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内内置烟道有组织排放,其烟道排气口设于食堂地上一层顶部。油烟中的油及苯并芘去除率分别达90%,其处理后油烟中油排放量为0.0013kg/h,油烟排放浓度为0.65mg/m 3 ,可达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 3 )。

2、废水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后排入泗水科技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即达到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所以对泗水科技城污水处理厂水质不会带来大的影响。项目检验科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3、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站、厨房风机设在地上一层独立设备间,采取房间做隔声和设备底部垫减震垫等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室、公共区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包括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废弃的注射器、针头、塑料制品、纱布等;医疗器械锐器类手术刀、玻璃制品等;还有产生的传染性和潜在传染性的废物、过期及废弃药物等等。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医疗垃圾定期经密封包装后定期运至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改建工程,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项目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特别是扬尘、噪声、废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经济技术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泗水科技城

联系方式:辛总  电话:13940282842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联系方式:马工  电话:024-24520932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