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改扩建项目二次公示

02.02.2015  21:32

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改扩建项目二次公示

 

受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内容

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选址于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126号,根据可研提供的资料,项目总用地面积2800m 2 ,总建筑面积11041.45㎡,地上建筑面积8846.65m²,地下建筑面积2194.8m²,本工程设计病床数为50床,门诊设计人数为300人/天;建筑高度37m,防火分类为一类高层建筑,其中地上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1000平方米,围墙400延长米,大门一座以及室外配套管网工程。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

本评价建议提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将项目建设期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运营期:

1、废气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取在地下停车场排烟口设手动、自动开启装置,排烟口和排烟阀与排烟风机联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即能启动。风机为双速风机,排风量按6次/h确定。停车场内废气通过排风管集中抽风,引至地面排放,建设单位应在排放口做好消音措施,并在排放口周围种植抗性植物,以减轻污染。

2、废水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即达到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所以对沈阳市南部污水处理厂水质不会带来大的影响。项目检验科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3、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站、风机、制冷机组设在地上一层独立设备间,采取房间做隔声和设备底部垫减震垫等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室、公共区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包括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废弃的注射器、针头、塑料制品、纱布等;医疗器械锐器类手术刀、玻璃制品等;还有产生的传染性和潜在传染性的废物、过期及废弃药物等等。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医疗垃圾定期经密封包装后定期运至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改建工程,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项目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特别是扬尘、噪声、废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经济技术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126号

联系方式:周新  电话:13940309485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联系方式:024-24520930

联系人:关晓初、王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