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8.07.2017  13:01

基层食品监管联动建设”是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大重点推进项目”之一。近日,大连市政府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联动建设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四项”工作目标和“三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全国“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精神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力量配置下移,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改善,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项”工作目标。一是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联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共治、部门联动、基层防控的良好局面有效形成;二是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组建并适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三是积极推动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食品安全协调科或者专干从事食品安全工作;四是全部村和社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且补助经费发放到位,全面履行协管工作,统一在线培训率达100%。

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建设。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和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或食品安全专干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全市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立1名协管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场监管所领导下,负责其所在社区(行政村)食品安全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为提升协管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市政府食安办按照规范化、信息化、随时化的原则,统一组织全市协管员培训考核,实现线上全程管理,培训考核结果和履职尽责情况将作为协管员续聘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基层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等派出机构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解决行业“潜规则”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乡镇(街道)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协调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