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注销登记功能使用的通知

14.12.2018  14:10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税务注销程序,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即办”注销和“承诺制”容缺注销,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附件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注销登记操作说明.docx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