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生活”APP陷“提现门” 专家:企业违约

27.07.2016  17:08

  商家入驻APP平台,可提高价格销售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获得50%的返现……由深圳擎天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胖胖生活”APP,自2015年10月上线以来,吸引了不少商家和消费者。

  但是,该APP运营半年后,平台停止向消费者返现,商家也称收不到货款。

  对此,“胖胖生活”方面表示:提现延迟是因部分商家恶意刷单,平台进行排查整改所致,并承诺从8月28日开始分6期返还商家货款;同时已停止对消费者返现,改为发放消费补贴。

  消费者:不满返现变补贴

  2016年4月,在深圳某公司食堂工作的李先生先后四次通过“胖胖生活”APP购买大米,总金额达4274元。按理说,他应该能拿到2137元的返现。但他从5月初提出申请至今,仍未获得返现。

  12日,“胖胖生活”APP突然发出一则公告,称即日起平台不再给消费者返现,改为补贴的方式返款,其中30%是消费补贴,另外20%是海淘补贴,海淘补贴只能用于海淘、房、车等实用性消费。

  李先生说,根据客服人员的解释,他若要拿到未能提现的2137元,至少需再消费7123元。但客服人员表示,无论是新旧用户,都将以同样的消费补贴形式获得优惠。也就是说,就算李先生没有被拖欠2137元,也可享受同样的优惠,被拖欠款项实则“打了水漂”。

  商家:货款收不到维权难

  根据“胖胖生活”的规定,入驻商家可利用返现50%的优势提高商品价格,但是每年需交1300元的技术维护费,以及单笔10%的运营费用。平台规定商家可在交易完成当日24时前提现,自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到账,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然而多名商家告诉记者,他们从今年4月开始就无法在平台提取货款现金。大米销售商郭先生说,他至今未拿到今年四五月份约10万元的货款。此前“胖胖生活”曾承诺将于6月份付清拖欠货款。

  26日,记者来到广州市越秀区一家入驻“胖胖生活”的士多店,店主曾先生介绍,他通过平台完成几笔交易后,近600元的货款迟迟不能提现,而在平台购物的消费者也没有收到50%的返利。为此,他已停止使用该平台。深圳保安区某广告公司员工朱先生则表示,他未能提现的货款高达30万元。

  “胖胖生活”:说法一变再变

  从4月起,“胖胖生活订阅号”多次发布关于“转款延迟”“钱包数据异常”“对账解冻时间更改”等通知。

  26日,记者致电“胖胖生活”的客服,对方表示消费者在四五月份的返现不可能实现,只能改为消费补贴。针对“更改优惠形式却未与用户事先沟通”的问题,客服回应“我们发了公告的”。“发了公告,用户就要无条件接受吗?”面对质疑,客服回应“这是公司的决定”。

  此外客服人员表示,商家四五月份的货款未及时到账,是因为稽查部门发现部分商家恶意刷单,同时公司管理层面出了一些问题。对方表示:“目前已经与商家签订合同,从8月28日起,商家被拖欠的货款将分为六期,通过汇款或在线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商家,每月支付一期。

  据了解,目前已有61名商家签订了相关协议书。但记者在一个聚集了近200名商家的微信群里了解到,并无人表示与平台签订合同。

  ■专家观点

  企业已构成违约

  针对此事中APP平台与消费者的纠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认为,平台采用购物返现的经营模式并无问题,但是由于该平台未能按照事先承诺向消费者返现,已构成违约,消费者可向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平台虚假宣传。

  而针对平台与商家的纠纷,赵占领解释,第三方平台代收货款,扣除佣金和技术维护费后返款的经营模式已十分常见。“APP平台需要保持对商家的掌控力。”他解释,如果消费者直接将购物款打入商家的账户,则平台必须一家一家地向商家收取佣金,这会十分困难。因此一般情况下,平台都会采取先代收款项再结算的模式。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按照平台规定,平台应在商家申请提取货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此时平台与商家之间已经形成服务合同,如若平台未能履行合同按时结算,也构成违约。“这只是民事纠纷,不存在行政部门的监管问题,商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说。

  另有专家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使用已十分普遍,由此引发的诈骗或侵权事件也越来越多,然而相关部门却很难做到事前监管。“消费者一旦发现被骗应该立刻向有关部门投诉,以方便有关部门对相关平台或企业进行查处。”该专家表示。

  南方日报记者 曹菲 实习生 马立敏 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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