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营口特色产业发展之路

08.04.2021  17:23

4月8日,在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主题为“以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暨营口自贸区挂牌成立四周年”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营口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悦林发布了营口市政府印发的《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

协同发展工作一直是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营口片区挂牌以来,致力于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构建自贸试验区与港口、自贸试验区与全市产业的协同发展体系,经过四年的改革探索,已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营口实际的协同发展体系,这次市政府印发的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是从市级层面加强统筹和政策集成,坚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互联互通,一体化谋划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

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首批批准设置盖州市、鲅鱼圈区建设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以制度趋同、平台融通、产业互动为重点,通过“两个联动”、“两个构建”,即联动推进制度创新、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构建对外开放平台,不断强化联动试验和产业系统集成创新,争取形成重大集成创新改革成果,为全市探索出符合营口定位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

此次印发的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是全市首次、全面的将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扩大到协同发展示范区内,通过联合构建管理规范、权责明确的组织体系,高效便捷、标准统一的审批体系,属地监管、结果互认的管理体系,产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协同体系,促进补齐各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短板,释放各方企业的有效诉求,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吃干榨尽”更大改革自主权,不断提升用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工作水平。

下一步,营口市自贸办将进一步推动各方加快签订协同发展备份录,在落实好重点任务的同时,积极总结经验,为未来协同发展示范区在全市更大范围内试点,做好服务工作。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