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积极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的直接挂网采购工作

25.10.2018  13:14

  2018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积极组织协调、落实。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报销政策的会商与衔接,与10月1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90号)。

  通知要求,对于纳入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药品,执行国家谈判价格,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在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

  同时,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2018年11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国家谈判结果,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按国家谈判结果进行网上采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家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让患者切实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