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人贷款最高提至50万三方可贷90万

29.03.2016  12:58

  沈阳出台22条房产新政高校、中职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契税全额补贴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房延彦)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及区、县(市)两级财政给予补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自住型公寓水电费等方面享受住宅政策……

  昨日,沈阳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22条房产新政。

  ●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1%部分,财政给补贴

  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及区、县(市)两级财政给予补贴。在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解读:如果市民买房,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区两级财政就会给补贴。

  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盘”,不仅有契税补贴,还有房价补贴,家装补贴。

  另外,各区也将开房交会,并出台优惠政策。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之前贷款已还清算首套

  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

  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

  主借款人可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款纳入劳动合同,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及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

  解读:如果您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子,只要还清了,就算首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而此前这一额度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

  ●一年内买房面积大于卖房面积,按差额每平补50元

  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1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

  解读:不仅二手房交易税费要降低,如果您一年内既买房子又卖房子,只要买房面积大于卖房面积,就可以获得面积差额部分每平方米50元的补贴。

  ●自住型公寓水电费等方面享受住宅政策

  居民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用途项标明自住的,按住宅享受税收、交易手续费政策。

  解读:以前,很多人都不喜欢买公寓,因为公寓不但不算学区房,水电费等费用还比住宅贵。以后,这样的局面将被打破,因为自住型公寓可以享受和住宅的同等政策了。

  ●高校毕业生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双方80万

  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解读:按照如今出台的政策,毕业生用公积金购房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方为80万元。

  另外,在校的大学生、中职生买房的,每平方米可获200元奖励。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

  沈阳将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落实“两权”可抵押贷款政策,为进城购房的农民提供贷款支持。

  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1市3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支持政策。

  解读:沈阳实行这样的举措,旨在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以后,只要农民有居住证,就可以和拥有本地户口的人一样,享有住房保障权利。

  ●入学条件由“以落户时间为准”改为“以居住时间为准”

  沈阳各地区将切实保障本区域内购房者子女就近入学权益,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以居住时间为准”的入学政策。

  解读:以前买学区房,有些热点学校要求落户3年或1年才可入学,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将改变这一做法。这意味着,将来只要在学区房居住时间符合条件就可以。

  -其他新政

  关键词:购房者

  ●两地分居家庭在沈买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两地分居家庭在沈阳市购房安家的,按购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在沈阳市购房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沈阳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并可在沈阳市参加中考。外籍人士在沈阳市购房不受套数限制。

  ●允许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沈阳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高端人才购房将获购房补贴

  沈阳将进一步落实“盛京人才”战略,对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等由市及区、县(市)两级财政按政策规定发放购房补贴。

  ●大学毕业生在沈阳上班、创业可领3年租房补贴

  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支持在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每人可以领取3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向外来务工人员、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等倾斜,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壮大发展。

  关键词:开发用地

  ●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去年一半

  沈阳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原则上201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50%。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原则上产业用地按需供应,对住宅库存偏大区域减少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前,由规划国土、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容积率。及时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供应结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进展等信息,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

  ●依法收回闲置超过2年的土地

  对动工开发期超过1年、不满2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超过2年的土地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

  ●各地区将排查影响已出让土地开工的历史遗留问题

  各地区将认真排查、解决影响已出让土地开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出让的土地达到净地标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效率,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落实关于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开发企业

  ●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

  沈阳将加强对开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完善退出机制,淘汰“僵尸企业”。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规避市场风险。

  ●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

  ●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拓宽融资渠道

  沈阳将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拓宽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下调信用良好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品牌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套型结构

  对此前已出让的土地,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全装修比例。对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企业可申请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套型结构。对开发企业提出的申请,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予以支持,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期限。

  ●今年起新纳入棚改拆迁安置的,力争全实行货币安置

  ●市政府将对各区和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今年商品房销售目标为同比增长10%

  ●加快新城区和新建项目周边道路、公交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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