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辽宁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9.17万元

03.03.2016  15:47

  从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2015年辽宁工商系统共受理申诉、举报、咨询75485件。申诉调解成功36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9.17万元。

  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诉求大体可分为三类:申诉、举报、咨询。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各类申诉6354件,同比下降65.06%;受理举报1037件,同比下降66.9%;受理咨询68094件,同比下降65%。

  受理商品类消费申诉3815件,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商品类、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类、交通工具类、装修建材类、食品类等6大类。其中,日用百货类申诉1009件,占全部商品类申诉的26.5%;通讯器材类申诉565件,占14.8%;家用电器类申诉451件,占11.8%;交通工具类申诉316件,占8.3%;装修建材类申诉271件,占7.1%;食品类申诉238件,占6.2%。

  共受理服务类申诉2539件,主要集中在电信服务、居民服务、互联网服务、维修维护服务、餐饮服务等5大类。其中,电信服务类最多,为424件,占全部服务类消费的16.7%;居民服务类418件,占16.5%;互联网服务类214件,占8.4%;维修维护服务类175件,占6.9%;餐饮服务类173件,占6.8%。

  共受理处理举报1037件,重点类型依然集中在登记管理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法规、广告管理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等5个方面,在全部受理处理举报案件中占比变化不大。其中,受理处理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131件,占比15.7%,占比最高。

  共受理咨询68454件,消费者咨询主要内容是商品质量问题16607件,服务消费问题7688件,企业注册监管问题1117件,食品安全问题1059件,这四类问题占全部咨询的39%;工商其他业务37403件,占全部咨询的54.6%,非工商业务合计4580件,占全部咨询的6.6%。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2件。从侵权行为看,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然最多,全年查处483件,占案件总数的61.76%。

  2015年全省市场监管案件2260件,其中农资市场案件1833件,占全部市场监管案件数的81.2%。涉及种子案件426件,占全部农资案件的23.2%;涉及化肥案件971件,占52.3%;涉及农药案件138件,占7.5%;其他涉及农资配件、农膜等案件共298件,占32.5%。

  2015年全省查处各类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案件53件,主要集中在沈阳和大连地区,两地共查处39件。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案件也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重点对银行、电信、旅游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治行动。全系统共走访企业1158户,检查格式合同1.7万余份,约谈企业720户次,下达《行政建议书》30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15份,纠正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90余条,成功调解旅游合同纠纷2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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