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开发区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成辖区首批《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

29.07.2017  01:11

自2017年6月份起,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以贯彻落实《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对辖区内所有小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小餐饮经营许可制度,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截至目前,共有8家小餐饮经营单位符合小餐饮经营许可发放标准,获批《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小餐饮业成本低、经营面积小、所需人员少,适合普通群众创业,小餐饮经营许可制度的全面实施,首先减少个体经济政策成本投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其次降低餐饮业准入门槛,为群众从事餐饮服务提供良好的机遇;小餐饮经营许可的实施将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动我区经济多元化发展,助力我区经济腾飞。

开发区分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小餐饮经营许可制度实施,简化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小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广大群众营造更好的经商环境!